本網鎮江訊:2007315,幾個外地民工正在為揚中市建議村的祝某家拆除舊房,正當他們在熱火朝天干活時,突然一聲尖厲的喊聲傳到了民工的耳朵里,他們急忙從房屋上下來,只見一位五六十歲的婦女倒在血泊中,在場人員急忙七手八腳地將婦女抱至路邊攔了一輛出租車,送至揚中市人民醫院。雖經醫生盡力搶救,但因婦女傷勢太重,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

死者張某,今年五十五歲,家住揚中市三茅鎮企東村,出事前經常在兒子陸某所經營的小賣部幫忙。許某系安徽省六安市人,多年前即來揚中打工,自去年開始自己召集了三四人幫助別人拆舊房,一起租房居住在三茅鎮企東村,因常去陸某的小賣部買東西而與張某相識,他見張某經常在外拾柴火,就跟張某講他拆房的地方有柴火,到時通知她去撿。315,許某正在祝某處拆房時,接到了張某的電話,問他在哪兒拆房,許某將地址告訴了她。不一會兒,張跟著許某的老婆到了拆房處,當時許某帶著民工正在拆房。因祝某的房子外面有一米左右的圍墻,為防止閑人進入出事,祝某在圍墻門口看著。不知何時,張某悄悄地進入了拆房現場,在房子的東北角拾破舊物品。而許某正帶人在上面拆房子,不知道這個情況,就在他們用鐵錘等工具敲擊房屋南面墻上的大蓋板時,房屋北面的一塊大蓋板受到強烈震動,掉落下來,正好砸在正專心致志撿廢品的張某身上,釀成了一場慘劇。

424,張某的丈夫、兒子、父母將許某和祝某訴至揚中法院,要求二人賠償損失三十余萬元。庭審中,許某追悔莫及,自己本身是好心,卻造成了這樣的惡果,給雙方家庭帶來的極大的災難,現在還被告上法庭。考慮到雙方的過錯程度及履行能力,法庭也曾多次主持三方進行調解,但因許某的經濟能力有限,祝某認為在事故中她并無責任,且事發后已賠償三千元,堅決不愿再承擔賠償責任,致調解無效。

69,揚中法院作出判決,認為祝某在本案中不存在過錯,不應承擔責任。死者張某在明知施工過程中,會存在危險的情況下,仍以非正常方式進入施工現場被砸死亡,對事故的發生應承擔主要責任,許某在拆房過程中,雖采取了一定的防范措施,但不足以防止危險的發生,對事故的發生應承擔次要責任。判決許某賠償四原告各類損失6萬余元。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