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以妻子不贍養老人起訴離婚 妻子認為丈夫要離婚是另有原因
作者:張留兵 發布時間:2007-07-13 瀏覽次數:1570
本網蘇州訊:丈夫認為妻子不贍養老人,不照顧子女,雙方之間已經感情完全破裂,要求離婚。妻子卻在法庭上辯稱,丈夫所說的都是虛假的,自己也不知道丈夫提出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否是因為自己已經處于更年期,不能滿足丈夫的生理需要。
原告
妻子任某卻對丈夫的說法不敢茍同,她在法庭上替自己辯護稱,丈夫所講的都不是事實,她不知道丈夫提出離婚的原因在何?是否是她已處于更年期,不能滿足其的生理需要。至于丈夫在訴稱中說對其的母親不聞不問,對其的女兒不關心,真實情況是她對丈夫的母親和女兒一直是給予經濟上的贍養和撫養。雙方一直在一起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也未有矛盾,為了家庭和睦相處,所以不同意離婚。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雙方系自主婚姻,婚后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近年來,由于夫妻雙方缺乏溝通和信任,在處理家庭事務等方面發生分歧后未能妥善處理,逐步產生矛盾,導致了夫妻感情出現裂痕。但雙方仍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并未完全徹底破裂。今后雙方應互敬互讓,各自改正缺點和不足,穩定家庭關系和睦相處。據此依法判決不準二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