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不斷加大工作力度,高度重視調解工作,采取四項措施強力推進調解工作穩步開展。

一是定期組織全體干警學習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發揮訴訟調解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積極作用的若干意見》并請具有調解經驗的能手介紹經驗和講課,提高全院干警的調解技能。

二是用制度和激勵機制強化調解工作力度。該院將調解工作納入崗位目標考核內容,達到規定指標給予一定獎勵,未達到的將給予一定的處罰。

三是積極開展巡回辦案活動,調解關口前移,下到鄉村現場辦案,就地調解,化解矛盾于萌芽狀態。不斷探索新的調解模式,以適應新的社會形勢。

四是完善聯動機制,與基層行政組織和人民調解組織相互配合,提高調解的效率。該院與基層司法所聯系,對鄉鎮司法調解員進行了一期培訓,完善聯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