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嚴格執行訴訟費用標準保證退費及時到位
作者:邵海林 發布時間:2007-07-13 瀏覽次數:1445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認真落實新的《訴訟費用繳納辦法》,在執行中,把這項“為民、利民、便民”的措施切實落到實處,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
一是及時公示方便訴訟。制作宣傳展板,及時公示新辦法規定的訴訟費交納范圍與標準,增強訴訟費交納的公正性與透明度,從而切實方便當事人訴訟。
二是嚴格貫徹執行《辦法》。規定立案和各部門必須不折不扣地嚴格執行《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按照規定收取,不得違反規定。
三是切實落實退費規定。對調解、撤訴、適用簡易程序等應當訴訟費用減半收取的案件,建立嚴格的財務會計制度,應退的訴訟費用單獨計帳,實行院長審簽制度,院長親自督查退費工作,保證退費工作有序進行,確保訴訟費用及時足額返還給當事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四是強化監督制約機制。紀檢監察部門每季度要對訴訟費用收取情況進行一次檢查,一旦發現有違規收費現象和當事人對收費情況的反映,及時查清事實,依法依紀作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