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了全面了解緩刑犯的實際表現,積累審判經驗,進一步完善緩刑適用制度。近日,新沂法院會同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對近兩年來所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的犯人在考察期內的表現進行了考察。

考察組采取“聽、問、談、查”的方式,詢問并聽取當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員會和群眾的介紹,直接與在家的緩刑犯進行了交流談心,通過走訪周圍群眾,了解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的遵紀守法情況和悔改表現。

此次共考察緩刑犯30人,從考察的情況看,絕大多數緩刑犯悔罪表現較好,能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服從監督,主動向公安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但也有個別緩刑犯不珍惜司法機關給予的改過自新機會。再次滋事生非,打架斗毆,被公安機關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