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邗江法院15天執結兩起中院指定執行案件
作者:石立 發布時間:2007-07-13 瀏覽次數:1120
2007年6月,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轄區內其他法院的兩件長期未結的涉村案件指定邗江法院執行。邗江法院接手案件后,立即對案件情況進行了認真分析,認為雖然兩個案件的標的都不大,但由于均屬多年未結的案件,申請執行人多次上訪,執行具有一定的難度。
立案當天執行人員就將執行通知書及執行傳票向兩個村委會予以送達。通知的日期到了,兩個村委會均未能履行義務,也未派人到法院談話。當執行人員電話與一名村委會主任聯系時,其竟然在電話中稱:“我們村沒有錢,即使有錢我也不會把,這個錢是上一任村長所欠,我不知道。”執行人員當即在電話中對其進行了批評,并告知其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后法院再次通知兩被執行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