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了進一步搞好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在工作中的模范帶頭作用,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戰斗力,新沂法院建立了四項機制著力加強黨建工作。 

一是嚴格落實黨的規章制度學習。將各種黨的規章制度整理印發給每個黨員,使每個黨員都能時時對照,自我警示,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執法,有效杜絕了人情案、吃拿卡要報等不正之風的出現,促進了審判工作的開展。

二是建立黨員管理卡。該管理卡記載黨員獎懲情況和黨員定期匯報制度以及開展黨員民主評議活動等情況,同時弘揚先進,鞭策后進,使干警感到組織時刻盯著自己,從而敦促自我,紀律不可松懈,工作不能松勁,對長期表現優秀,或有突出成績的及時發展入黨,以增加新鮮活力。

三是完善入黨積極分子和培養對象管理辦法。規定經過培養、教育、考察,對在一、二年內可作為發展對象的同志,經黨小組討論推薦,支委會研究決定列為培養對象,黨小組并指定二名黨員作培養人;要求黨員聯系人每季度至少同申請入黨的積極分子談話一次,了解思想品質、工作、學習情況,幫助提高思想認識。

四是建立部門領導思想政治工作責任制。部門領導對本部門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直接負責,針對干警思想上存在的問題,定期不定期與干警交心談心,找準干警思想上存在問題的原因和癥結,對癥下藥,解決干警思想上的疑慮和模糊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