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上海人顧某身為公司市場部經理,卻伙同他人私自出售公司化妝品,并侵吞貨款。2007710,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依法以職務侵占罪判處被告人顧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2月,顧某在任職蘇州某化妝品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期間,伙同公司營業管理部主任金某(另案處理)經過事先預謀,由顧某聯系買家、金某利用職務便利囑咐公司駐南通事務所將價值38500元的400件化妝品發售給他人,化妝品出售后所得的貨款被兩人共同侵吞。

法院認為顧某利用職務之便,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已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