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快捷辦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
作者:邵海林 劉素英 發布時間:2007-07-11 瀏覽次數:1161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在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時,實行快立、快審、快執的服務方式。上半年審結的13起案件,達到了簡便、迅速、靈活、高效地審理,及時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一是設立的專門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的合議庭,專門抽調精通交通等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較高的交通事故案件審理技能的資深法官參加合議庭,以使該類案件的審理更加專業化。
二是落實快速立案的措施。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只要提交交通事故認定書或當事人之間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達成的協議書及其他有關材料,人民法院盡快辦理立案手續。
三是:落實快速審理的措施。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對案件事實清楚的原則上采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鼓勵當事人選擇調解方式解決糾紛。當事人有調解意向的,案件馬上轉至專門負責調解的法官手中進行調解;對于當事人在公安機關主持調解時或自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人民法院認定其為各方當事人為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后果簽訂的民事合同,經審查該協議不具有無效、可撤銷情形的,可依法認定有效,并據此作出判決,以縮短辦案周期,提高辦案效率。
四是:落實執行快捷措施。強化執行人員執限觀念和效率意識,只要原告提供被告的財產的準確信息,并申請訴訟保全的,就及時依法作出訴訟保全;另外對此類案件實行督辦制度。確保判決后執行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