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溫馨調解民事案件促和諧
作者:朱玉軍 發布時間:2007-07-09 瀏覽次數:1147
本網徐州訊: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始終堅持把調解作為審判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斷創新調解藝術,重點對婚姻家庭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相鄰糾紛等矛盾易激化案件和群體性案件做好調解工作,通過開展溫馨調解,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截至6月底,審結此類案件909件,其中調解結案554件,調解率達61%。
該院在調解中做到細心調解不嫌煩、耐心調解不發火、庭前調解不糊弄、快捷調解不隨便、親情調解不離法。針對婚姻家庭糾紛的實際情況,辦案法官在同當事人對話時,從細微入手,用心觀察,通過當事人的一個動作、一個眼神,判定蛛絲馬跡,對“癥”下“藥”。對當事人情緒激動,甚至言粗有不禮貌行為的,辦案法官做到心平氣和,耐心聽當事人把話講完,把火發完,不隨意插話,待其情緒穩定后,再行調解。開庭前,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對輕微人身損害賠償、簡單的婚姻家庭糾紛先進行庭前調解,盡可能減少訴累及訴訟資源。為使調解快調快結,適當擴大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注重發揮獨任審判員的作用。調解時,辦案法官、書記員均要在場,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每個環節的落實,并認真做好筆錄,通過“望、聞、問、切”充分體現調解的快捷有序。對相鄰糾紛案件,考慮當事人日常工作生活的便利,通過讓其所在村、街道的領導、親屬、朋友等,參與調解,調解前,由辦案法官向參與調解人釋明法律,保證調解的過程始終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