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司法警察當好法官“助手”
作者:董正遠 黃勇 發布時間:2007-07-05 瀏覽次數:1279
本網鹽城訊: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通過推行“執行警務化”、“警務操作規程”等一系列警務保障機制,使司法警察的職能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確保值庭、押解、保證協助執行等任務的圓滿完成。
這些制度規定,司法警察執行常規的值庭、押解、保衛等任務外根據案情需要,法警要在法官的指揮下,協助送達、收集的調取證據,協助扣押贓款贓物,協助執行等。今年以來,該院法警共值庭176次,出警87次,押解刑事被告人215人次,送達法律文書400余件,協助執行扣押、查封等強制措施217次,處置各類群體事件12次,出色地完成了各項任務。在公安部督辦的陳芳、張國材等11人非法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和窩藏包庇一案,楊海勇等40余人聚眾斗毆等一批群眾廣為關注的案件審理中,司法警察在押解、值庭等方面所表現出的良好的業務素質,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