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閘法院:高溫下巡回法庭進村居
作者:鄧述勇 金琦 發(fā)布時間:2015-08-05 瀏覽次數(shù):833
“現(xiàn)在開庭!”8月4日,隨著一聲清脆的槌響,南通港閘區(qū)法院“巡回法庭”在天生港街道國慶村村委會正式開庭審案。港閘法院民一庭法官張亞松一行冒著38攝氏度的高溫,將庭審開進了村委會,吸引不少群眾前來旁聽。
今年7月,家住國慶村的陳某因贍養(yǎng)問題將兒子小陳訴狀至法院,要求小陳提供住房供其居住,并承擔今后一半的醫(yī)療費。案件受理后,港閘法院考慮到當事人年事已高,高溫天氣行動不便以及該類型案件具備的警示教育意義,決定組成巡回法庭走進當事人所在村居,公開審理此案,以期達到審理一案、宣傳一片的效果。
庭審中,張亞松認真聽取了當事人雙方的意見。被告小陳表示,其一直都希望父親能和大家一起生活,家中給父親準備的房間也一直保留著,但原告本人一意孤行,自行離家多年,對家庭不聞不問。因此并不是不給原告提供居住場所,只要原告誠心悔改,隨時歡迎其回家。因該案屬于家庭糾紛,為使雙方和平解決糾紛,張亞松多次釋法明理,闡明贍養(yǎng)老人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定的義務(wù),同時,作為老人也應(yīng)約束不當行為,盡到自己對家庭的責任。但由于雙方對立情緒較為激烈,調(diào)解并未奏效。考慮到雙方矛盾并非不可調(diào)和,為從本質(zhì)化解糾紛,促進家庭和睦,張亞松決定休庭,讓雙方認真反思后另行組織調(diào)解。
據(jù)悉,一直以來港閘法院堅持將贍養(yǎng)、繼承等家庭糾紛深入村居進行審理,充分利用多種力量,動員親屬、群眾、村居干部等參與調(diào)解,既達到了事半功倍化解糾紛的目的,又以生動案例對當?shù)厝罕娺M行了普法宣傳,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