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了,孩子們都在家干嘛呢?日前,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啟園”法制道德教育基地里,40名“外來娃”在寶塔路街道綜治辦工作人員和市關愛青少年校外活動實驗中心老師的帶領下,進行了一場法制學習教育,但與以往參觀不同的是,這次孩子們化身“小法官”,以“角色體驗”的形式,更直觀感受法的力量。

  “我要當法官!”……在孩子們的自薦聲中,記者聽到了一個特別的聲音,來自朱方路小學五年級的丁澤立高高舉起右手,大聲說道,“老師,我要當被告!”而當他坐上被告席不久,歡蹦亂跳的丁澤立耷拉了腦袋,顯得很不自在,方才的一股子興奮勁消失了。

  “小法官”敲響法槌,“咚,現在開庭……”,孩子們第一次現場感受了如何審理案件,在他們眼中,滿滿的是疑問和好奇:“公訴人有怎樣的責任?”“原告、被告雙方在法庭上需要有哪些注意事項?”“人民陪審員擁有什么樣的權力?”潤州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趙梅一一解答了孩子們的疑問,“希望他們能從親身體驗中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恪守良知,做一個遵紀守法、有益于社會的人。”

  “坐在那個囚籠中,我整個人都不好了,真像自己犯了什么罪似的。”丁澤立告訴記者,他一開始并不太清楚“被告”的角色定位,“只是好奇、覺得有趣。”為了不讓孩子有心理陰影,趙梅庭長與帶隊老師還讓丁澤立單獨穿上法官袍、拿起法槌,體驗做“小法官”的感受。連敲兩次法槌后,丁澤立高興地說,“我覺得做個好人的感覺特別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