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五措并舉妥處涉農案促社會和諧
作者:徐潔 發布時間:2007-07-04 瀏覽次數:1558
本網徐州訊:為方便農民訴訟,降低農民訴訟成本,新沂法院六措并舉妥處涉農案力促社會和諧。
一是重視農情民意,堅持在正確適用法律法規和涉農政策的基礎上,傾聽農情民意,因地制宜化解各類涉農糾紛。加大對已受理的農村承包合同糾紛、農村相鄰權糾紛案件的審判、調解力度,做到不誤農時。并針對轄區部分村集體在土地承包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法律建議,建議其完善合同約定。
二是重視調解和解的運用,堅持在依法處理的基礎上,充分運用調解和和解方式處理案件,化解當事人的不滿或對抗情緒。
三是重視判后答疑,堅持耐心地向農民當事人解釋判決理由,引導當事人服判息訴,確保案結事了。
四是重視加強侵農犯罪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破壞農業生產及盜竊農業生產資料等犯罪活動。
五是重視與當地相關部門配合,尋求外力、爭取支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主動邀請村組干部介入涉農案件執行。在向被執行人下發執行通知書后,及時向被執行人所在村組干部告知案件情況,由村組干部配合向被執行人宣講法律政策,敦促其主動履行義務,并幫助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及相關執行信息,遇突發事件時,由村組干部出面協調,控制事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