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強制清場變和解現場
作者: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1-11-22 瀏覽次數:1291
“如果法院要強制遷出的話,我們兩口子就拼了老命,無非就是兩條命搭進去”
“好,我愿意出錢購買這套房子”
被執行人如此強烈的態度反差出現在相城法院11月19日上午的強制執行行動。
呂某一家拆遷得到了一套安置房,房子登記在兒子呂某名下。后呂某與妻子離婚,房子給了妻子。后,妻子將房屋賣給司某,司某取得了該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但呂某及其父母住在房子里拒不搬離,司某無奈,至相城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呂某及其父母從該房屋中遷出。
案件進入到執行階段,法院向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申報財產令、限制消費令等法律文書,要求被執行人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未到庭履行。后,法院至涉案不動產蘇州市相城區渭塘鎮張貼執行公告,要求被執行人限期遷出,但被執行人未履行。
法院最終決定采取強制執行,嚴厲打擊此種行為。由于涉案的呂某父母年紀較大,且對政府意見較大,一直信訪。現場遭到反抗、發生極端舉動的可能性較大。
法院針對情況制定了強制執行預案,考慮到被執行人的現實情況,申請人為被執行人提供了臨時性住房,并自愿補助被執行人兩萬余元的現金。根據預案安排和協調,11月19日上午九點,執行局的干警整裝出發,前往渭塘鎮,開展強制執行工作。本次執行邀請區檢察院第四監察部副主任劉鳳琪、相城區渭塘玉盤社區黨總支書記殳曉仙及社區工作人員共同監督執行。
上午9:40,法院干警、檢察院干警、基層組織見證人員、輔助搬運人員抵達現場,法院警戒保障組拉好警戒線,承辦人攜干警敲門。被執行人開門后,執行局局長邵華杰亮明身份,說明本次執行行動的目的,并開始做當事人工作,勸說其履行義務。檢察院干警以及兩位社區工作人員也展開勸導。之前一直十分激動的被執行人此次情緒變得緩和,并有意向履行。法院立即安排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進行現場調解。
經過幾輪溝通,雙方最終達成調解,被執行人愿意出資購買該套房子,并現場支持一百萬,剩余的三十萬于兩個月之內付清。屆時,申請人會配合過戶。
“沒想到案件能如何順利地解決,這離不開法院的強制執行力,也離不開我們的重大敏感案件執行聯動監督機制。讓執行工作更透明、更陽光,讓干警執行行為更規范、更有底氣,也讓群眾對我們的執行工作更理解、更信任”執行法官激動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