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大力推行“判后答疑” 確保“案結事好”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7-03 瀏覽次數:1350
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落實司法為民措施,增強法官的責任感,提高法院裁判文書的公信力,從源頭上減少當事人涉訴信訪和上訪率,日前,新沂法院大力推行判后答疑制度,確保當事人息訴服判,案結事了。創下了涉訴信訪率徐州市最低、連續五年進京赴省上訪“零記錄”的輝煌業績。
該院判后答疑的主要措施是:一、賦予當事人申請答疑的權利。制作《判后答疑告知書》,要求承辦法官在每案宣判時必須向案件當事人發送,主動告知當事人有申請法官判后答疑的權利和可以要求法官答疑的內容。二、界定答疑范圍。宣判答疑的范圍包括判決主文的具體含義、對證據的認證情況、對事實的認定情況、說理部分的具體內容、適用法律的具體條文及其含義、有關裁判文書生效、上訴、抗訴、執行等方面的規定以及其他與裁判文書內容相關的問題。三、明確答疑方法。當事人申請宣判答疑的應在當庭宣判或宣判后3日內提出,可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提出,承辦法官務必予以答疑并將答疑情況記錄于宣判筆錄。四、注重工作考核。將宣判答疑情況作為案件質量評查的一項內容,同時納入崗位目標管理進行考核,未按該制度進行答疑造成當事人纏訪或其它不良后果的,取消承辦法官和所在業務庭評優資格。五是加強宣傳指引。嚴格實行“一份判決一份判后答疑告知書”的做法,以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申請答疑權。同時在立案大廳的宣傳欄和觸摸屏加載有關判后答疑內容,使群眾充分知曉法院該項工作情況,為其正確行使權利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