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特案特辦保障民生
作者:鮑旭 發布時間:2007-07-02 瀏覽次數:1105
本網徐州訊:“沒想到法官這么快就為我們追回了養老錢”,當我院執行法官將工資送到74歲高齡的退休工人張某手中時,老人拉住執行法官激動地說出上述話語。新沂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特案特辦,僅用10天就為15名退休老職工追回拖欠一年之久的退休金。
張某退休前系新沂市新安鎮黃沙公司工人。1988年6月他與其他14名工人辦理了退休手續,2001年8月公司的主管機關新沂市新安鎮人民政府決定成立黃沙公司清算組。2001年12月黃沙公司與15名申請人簽訂了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并按買斷工齡的方式予以補償。2005年15名申請人向仲裁機構提出其簽訂協議無效的申請,仲裁機構不予受理后向我院起訴。我院審理認為,該協議以買斷工齡的方式,對申請人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違反了《勞動法》及勞動部關于結算退休金的有關規定精神,所簽協議應屬無效。于是判決被告黃沙公司清算組自2005年10月起按月支付原告工資。但一年來被告未履行義務,15名老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干警針對15名申請人年事已高,最大的已84歲,年齡最小的也已69歲,且有的患有嚴重疾病,有的孤身一人,情況十分困難的現實。采取急事急辦,多次與被執行人的主管機關協調,并擬對公司清算組的負責人采取強制措施。迫于法律的威嚴,被執行人如數將拖欠的工資交到了法院,并表示今后工資按月發放,決不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