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628上午,當王某從建湖法院院長黃德海手中接過現(xiàn)金76260元時,表示“再也不上訪了”。至此,7次進京多次赴省纏訪,在當?shù)赜兄卮笥绊懙男旁L老案,終于得到妥善處理。

2002110,王某與王某某、顧某三人口頭達成合伙籌建“建湖縣某冷庫”的協(xié)議,協(xié)議明確三合伙人共同投資90萬元,各人投資30萬元。在籌建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王某向法院起訴要求收回投入的276270元,法院遂判決被告退還該冷庫276270元的財產份額。王某不服判決,從此走上了上訪之路。每到元旦、春節(jié)、兩會等國家重大節(jié)日和活動期間,王某都要作為穩(wěn)控對象,盡管如此,王某還是先后7次進京上訪,在省、市、縣造成很壞的影響。

建湖法院黨組高度重視此案的化解工作,一把手親自參與該案的協(xié)調,多次找雙方進行溝通,還主持召開3次專題黨組會、6次審委會研究該案的處理方案。在竭盡全力落實穩(wěn)控措施的同時,他們努力在“調”字上下功夫,由于判決對王某某和顧某有利,判決又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使得被告方難以回到調解桌上。該院緊緊依靠縣委、縣政府,多次向縣主要領導匯報案情及處理方案,得到了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成立了由縣委政法委牽頭,法院、信訪、公安、水利、工商等部門參加的領導小組,明確任務,細化分工,終于達成了被告分兩期向原告給付現(xiàn)金276270元的協(xié)議。此前已給付20萬元,628再給付76270元,從而化解了一起重大信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