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39,對于家住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的高小莉來說是灰色的。多年前下崗在家,現在靠打零工與生病的女兒相依為命的她,突然收到天寧法院一份強制執行通知書。原來丈夫5年前開公司時,向朋友借了26萬元錢一直未還,朋友于是將丈夫告上法庭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是家中現在生活都很難維持下去啊。心地善良的高小莉經過一番思想斗爭后,于是拿起筆給這起案件的執行法官寫了一封反映家中現狀的信。

高小莉在信中向執行法官說到,她丈夫5年前開了一家服裝公司,由于不懂經營,兩年后公司就倒閉了,她知道丈夫在開公司時向這位朋友借了26萬元錢。但是丈夫在2004年年底離家出走后便音信全無。丈夫離家出走時,不僅沒留給她一分錢,家中電費、電話費、水費、煤氣費還因長時間未交全被停了。當她起早摸黑在外打零工,維持與女兒的日常生活時,厄運再次襲擊了她們這個家。她15歲的女兒在2005年底身體突然感到不適,到醫院檢查時,得出的結論怎么也不敢讓她接受。血小板減少---。也就是說是白血病的初期癥狀。當她在多家媒體刊登尋人啟示找丈夫救孩子時,直到現在都毫無結果。那年冬天,在社區、鄰居及親朋好友的幫助下,孩子暫時渡過了難關,但還要繼續治療。高小莉說,為了孩子,為了不讓幫助過他的好心人失望,她在堅強地活著。她希望法官在執行這起案件時,能給她和她的女兒一個遮風避雨的家。

312日,負責執行這起案件的法官接到這封信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靜。當即把情況向院領導進行了匯報。天寧法院的領導了解這起案件后高度重視,當日下午就這起案件專門召開審委會。會上大家研究案情后得知,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目前家庭都比較困難,被執行人現在僅有的財產為一套房子,市場價為50萬元左右。審委會委員經過討論后一致認為,針對這起案件,盡量創新執行方法,在保障被執行人基本生存權的基礎上,嘗試用“大房子換小房子”來執結這起案件。在審委會上,該院領導特別要求這起案件的執行法官,在依法執行的前提下,一定要和諧執行,體現人性化。一定要想辦法,用心去多做工作,爭取讓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用“大房子換小房子”來還款。

313日下午,執行法官先后來到高小莉所在社區、鄰居處了解情況,他們對高小莉這個支離破碎、風雨飄搖的家給予更多的是同情,希望法官在依法執行這起案件時,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盡量給予幫助。

當法官來到高小莉家中時,雖然天已很黑,而高小莉家中只有客廳亮著一盞光線很暗的節能燈,女兒在燈下做著作業。執行法官坐了一會后,起身與知道來意的高小莉告別。

第二天上午,執行法官再次來到高小莉家中,請她一起到申請執行人家中看看情況。“你們現在住在這里?”在申請執行人夫婦租住的一間狹小的民房內,高小莉帶著疑問的口氣問道(高小莉家庭與申請執行人家庭原來關系較好)。“幫你們家擔保26萬元錢到期未還后,你家老公又出走,債主便三天兩頭找我們,我和我老婆商量后只好把房子賣了后把錢先還上。”申請執行人平靜地說道。

雙方沉默了很久后,高小莉沒有對昔日的朋友夫婦說自己目前的處境如何困難,而是說她會盡己所能想辦法還錢的。因為她深知,這對昔日的朋友夫婦曾經為了幫助她們,現在已居無定所,而她和女兒目前至少還住在一個相對較好的房子里。

在送高小莉回家的路上,唉聲嘆氣的高小莉心中很是內疚。她反復對執行法官說:“我該怎么辦呢,現在我只有住的房子,如果房子賣了還錢我和女兒住到那里呢?”

“現在看來解決問題的途徑只有房子了,大家再想想辦法吧。”為了不給高小莉增加太多的思想負擔和壓力,執行法官把解決問題的空間留給了高小莉。

317日(星期六)上午,高小莉打電話給正在家搞衛生的執行法官,說是經過幾天的考慮,準備把房子賣了還錢,但是怕女兒突然沒家后,接受不了這樣的現實。執行法官放下手中的活后,打電話約請高小莉、申請執行人下午到法院協商此事。下午2點,當事人雙方準時來到了天寧法院。讓他(她)們感動的是,天寧法院分管執行的院領導、院長為處理好這件案件,放棄休息趕到法院為他(她)們想辦法。

經過對每個環節的充分考慮,大家經過全面的協商后,最后定下雙方當事人都樂意接受的執行方案并開始實施。

即高小莉的房屋進入程序拍賣,房屋拍賣所得款扣除26萬元欠款后,余下的錢為高小莉購買一套小戶型的房子保證她們母女的居住。“在辦案中要協調好的關鍵問題是,必須保證高小莉母女搬進落實好的小戶型房子后,再對目前居住的房子進行交接。”天寧法院的領導對這起案件承辦法官再次強調。

高小莉的房屋進入拍賣程序后,拍賣公司經過估價,為50萬元。執行法官于是與高小莉、申請執行人一起跑房屋買賣中介所為高小莉找房源。經過幾天的尋找,終于找到一套價格在20萬元左右,地段和房型高小莉都較為滿意的房子。但高小莉的房屋還未正式拍賣,買房的錢根本沒有著落。執行法官于是多次與房屋買賣中介所和房屋所有人商量,并以中間人身份進行擔保后,使高小莉首先拿到鑰匙并對房屋進行必要的裝修。當申請執行人夫婦發現高小莉所購房屋內什么都沒有時,于是當著法官的面主動提出借點錢給她用于房屋必要的裝修,待其原先的房屋賣掉后一并還給他。幾天后,高小莉的房屋由拍賣公司順利賣出,價格為49.5萬元。為了讓高小莉有時間對新購房屋進行簡單的裝修,執行法官又與購得高小莉原先那套房屋的房主商量,希望他讓出一定的時間給高小莉用于搬遷,該房主了解情況后爽快地答應了。

近日的一個上午,拿到全部欠款的申請執行人夫婦特地做了一面錦旗送到天寧法院領導手中。他們感激地告訴天寧法院領導,當初他們申請執行這起案件時,總感到希望渺茫,可能性不大,是抱著死馬當作活馬醫的心態試試看的,沒想到天寧法院竟神奇般的幫他們執行到了這筆錢。就在當日下午,高小莉也特地用大紅紙寫了一封感謝信送到天寧法院,高小莉感激地對法院領導說道:“你們不僅幫我了卻了多年縈繞在心頭的一樁心事,還忙前忙后幫我細心周到地安排好房子,讓我和女兒依舊感受到了家的溫馨,現在我們住的地方雖然小了,但是我們住得很安穩,睡得很踏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