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鹽城訊:為構(gòu)建和諧社會,加快法治大豐建設,加大“五五”普法活動的深入開展,更好地方便當事人訴訟,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利用釋明權(quán)引導當事人正確進行訴訟,有效方式和途徑,將釋明活動貫穿于整個訴訟過程中,從而使釋明真正起到引導當事人正確進行訴訟的目的,提高了服判息訴率及判決后自動履行率,降低了案件的上訴率、申訴率、申請執(zhí)行率,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該院除在訴訟過程中給當事人發(fā)放一些書面釋明,如發(fā)放訴訟須知、舉證通知書等,還針對有的當事人文化素質(zhì)、法律水平偏低,不能充分理解書面釋明內(nèi)容的情況,耐心向當事人作出口頭解釋與說明。在重視用法言法語釋明的同時,該院在充分考慮當事人文化水平、法律水平的現(xiàn)狀,要求法官在書面和口頭釋明中更多運用口語化的通俗語言釋明,收到較好效果。

該院還重視庭審前、中、后三個階段的多種釋明。不僅重視庭審前的釋明,而且重視庭審中及庭審后的釋明。如在庭審中引導當事人如何圍繞庭審焦點進行舉證、質(zhì)證、辯論,以及在庭審結(jié)束后向當事人送達裁判文書的同時,就有關申請執(zhí)行和上訴等事項進一步作出解釋說明,避免了當事人的訴累,也增進了當事人對法院的了解,對法律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