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腐敗不僅人民群眾深惡痛絕,而且嚴重損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的社會形象。如何在挑戰和考驗越來越多、誘惑和干擾越來越多的新形勢下,確保法官隊伍肌體健康、廉潔司法,是人民法院面臨的重大課題。作者認為:要保證法官隊伍廉潔自律,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人人都要以積極向上的心態,自覺做到“不攀不比,老老實實抓自己”。

 

愛攀比,在法官中是一種常見的現象。有的同高收入、高福利行業的人員比收入、比待遇,覺得自己付出多,得到的回報少,付出與回報成不等式;有的同有權力部門的人員比占實惠,看到一些人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心理就不平衡;有的同有錢的人比享受,看到別人住著洋房、開著私家車,一擲千金,就覺得自己活得太累太寒酸;有的同犯錯誤的人比過失,覺得自己干的那些事與他人相比是小巫見大巫,根本算不了什么,如此等等。結果越比越心浮氣燥,越比越感失落,把愛崗敬業精神比退化了,把艱苦樸素思想比淡化了,把黨性紀律觀念比弱化了。“私欲一旦懷了胎,就必然生出罪惡來。”在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侵襲時就不能有效抵制,個別的甚至經不起權力、金錢、美色的考驗,在“糖衣炮彈”、“酒綠燈紅”面前繳了械、投了降。

 

患得患失、心理失衡、圖謀私利是盲目攀比現象得以產生和發展的根源。愛攀比的人往往以自我為中心,把個人利益看得較重。別人掙大錢,就眼紅手熱;別人高消費,就向往追求;別人以權謀私問題沒有糾正,自己糾正了,就感覺吃虧。這種思想同共產黨員、人民法官、領導干部應有的覺悟格格不入,同法官職業道德的要求背道而馳。我們不一般地反對比,問題是怎樣比,比什么。有道是“高比能使人廣德,下比則使人狹行;比于善者是自進之階,比于惡者乃自退之原。”在反對司法腐敗問題上,在道德情趣上,要“高比”而不“下比”,“比于善者”而不“比于惡者”。不比級別、地位、財富,要比工作、事業、貢獻,要算自己所作貢獻與所享待遇的賬,算自己付出與老一輩和革命先烈付出的賬,算自己人生所求與所得的賬。人生在世,最寶貴的是“身安為富,道德為貴”。只有算得清,想得明,才能善待自己、善待組織、善待人民。

 

要做到不攀比,抓自己,就思想層面而言,至少要防止和克服四種消極心態。一是克服失衡心態。做到見錢不眼花,見利不動心,見色不著迷。二是克服吃虧心態。做到心存感恩,心懷追求,不怕清苦,不計得失,事業第一,利益第二。三是要克服盲目從眾的心態。做到不左顧右盼,不隨波逐流,嚴格嚴格執行各項紀律規定,扎扎實實整改問題。四是克服僥幸心態。時刻銘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古訓,常思貪欲之害,常棄非分之想,常懷律己之心,常修為政之德,當一名道德情操高尚、清正廉潔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