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濱湖區法院集中宣判一批販毒案件
作者:王銳 發布時間:2007-06-26 瀏覽次數:1462
此次被判刑的被告人中,外地來錫人員占到50%。人到中年的被告人鄒竹洪、歐新榮均為湖南省新化縣人,到無錫后,由于年齡偏大,又無一技之長,幾次找工碰壁之后,兩人走上了販毒之路。由被告人鄒竹洪專司“進貨”,被告人歐新榮側重“發貨”。到今年3月份,兩被告人又將同為新化老鄉的被告人劉偉拉入團伙,三人形成購銷一條龍,鄒竹洪負責從上水道購入毒品,歐新榮負責聯系下水道出賣,劉偉則專門送貨,短短兩個月,獲利一萬余元。此次被告人鄒竹洪因單獨、合伙販毒30余次70余克,被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歐新榮合伙販毒近二十余次十余克,被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劉偉被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兩勞”人員犯罪的比例依然較高。被告人唐正方、陳國平歷史上曾因吸毒被多次勞教,但由于意志薄弱無法擺脫毒癮,多次將毒品販賣給他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個月,并各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被告人唐紅軍劣跡斑斑,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999年又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05年10月才刑滿釋放,但仍不思悔改,今年開始又向他人販賣毒品海洛因,此次因系毒品再犯、累犯被依法從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以罰金。
當前毒品形勢相當嚴峻,毒品造成的社會危害仍十分嚴重,吸毒成為違法犯罪案件增多的一個重要因素。濱湖法院依法從重從快審理涉毒案件,一方面保持對毒品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另一方面注意做好法制宣傳工作,強化預防教育工作,堵源截流,標本兼治,以推動社會化禁毒工作的進一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