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在外地執行
作者:陸圣斌 發布時間:2007-06-25 瀏覽次數:2503
端午節雖然過去了,但端午節在外地執行的事卻令我難忘。
端午節,是我國人民的傳統節日,傳說這天一般不出遠門,為了避邪,人們喜歡在家中插艾蒿,吃粽子。可作為一名人民法官,不管節假日,也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案子在手,就得去辦。特別是法院的執行官,案子就是命令,沒有任何借口可言,就得毫不猶豫地出發。
我們為了南通某銀行一宗貸款案子,在端午節的頭天下午就從南通出發,到距離1000余里路以外的徐州市某廠執行擔保款項,晚上抵達。第二天,正好是端午節,天下著蒙蒙細雨。一早,我們就來到某廠,直奔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某辦公室。正巧,陳某在接電話,我們自報家門,稱是南通中級法院的,說明了來意,便坐下面談。
執行某廠的款項是法院依法行使的權利。作為某廠也是代人受過。原來,3年前,張某要在南通貸款610萬元,請徐州某廠擔保。某廠的前任領導沒有經過集體討論,擅自答應。誰知張某從南通某銀行拿到貸款后,逃之夭夭。貸款到期后,銀行見張某沒有還款跡象,便訴至法院,將某廠作為連帶責任牽了進來。此時,張某一直東避西躲,銀行不找張某,直接找某廠要錢。廠里前任領導已御任,換了陳某,陳某作為廠法人代表,心急如焚:六百余萬元,作為一個剛剛起步發展的企業不是一筆小數目,還有400多工人吃飯問題。他從年初起,一面同南通某銀行協商分期代張某還款,一面不惜人力、物力、財力,派人四處尋找張某下落,一無所獲。至此,已幫張某還款180余萬元。但南通某銀行只想讓廠里盡快一次性幫張某還清款項,至于廠里最終向張某能否要到錢卻一概不問。
在我們的主持下,談話開始了。南通某銀行的陳某受行里領導委派,專程前往。他表情木訥:“我們行領導的意思是,這次一下解決這個問題。希望不要再拖了。”
徐州某廠陳某說:“去年,我們廠虧損,今年以來稍有好轉。有了好轉,我們馬上向你們表示誠意,分期代張某還貸款。你們也是同意的。不到半年間,我們已還了180余萬元。可你們銀行沒有一點誠意,說話不算數。我們有被受騙的感覺。”
“你們一定要有一份詳細的還款計劃。否則我們不同意。”
“如果你們銀行領導一定要這樣做,那我今天告訴你。沒有計劃,等找到張某之后再說。讓他還錢。我們擔保是有責任,你們貸款時,為什么不仔細審核。難道你們沒有一點責任?如果你們尋找張某盡到了責任,確實找不到,再來找我們,我們也就認了。不然,不還了。你看著辦!”陳某顯然對銀行一方的態度不滿意,被激怒了。
銀行方的陳某此事臉色鐵青,眼中露出咄咄逼人的光,怒氣沖沖地說:“此事不能再拖了。應盡快解決。”
“你們銀行一點誠意都沒有,我們企業總要生存吧。原先我專程去南通,雙方協商五六七三個月每月還20萬元。你們也表示同意。想不到你們像小孩子一樣,做事不講信用。不談了,以后一分錢都不給。”
雙方態度已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為了緩和雙方的氣氛,我們嚴肅地說:“依法執行是我們法官的神圣職責,雖然我們是南通來的,但我們要依法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作為銀行方,你們應遵循原先的約定。從這幾個月的情況看,廠方是有誠意的,銀行也應該講誠信。現在全社會提倡和諧,和諧在某種程度上講起決于誠信。我們不僅要考慮到案子,還要考慮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考慮到工人的吃飯問題。在此前提下,才能考慮設法還款問題。雙方都應為對方想想,爭取案子圓滿解決。”
聽我們這么一說,雙方的態度都軟了下來。廠方陳總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原先以為法院會搞地方保護主義,想不到你們會依法辦案。我現在就付款23萬元,以表示我們的誠意。”銀行方的陳某當即給行領導打電話,接受了曾協商的方案。
時近中午一點了,大家肚子餓得倒海翻江似的,但雙方臉上都露出了燦爛的笑容。端午節,我們雖然沒有在家吃粽子,但看到雙方當事人對我們的執行工作的滿意,我們心里比吃了粽子還要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