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華山人民法庭法官堅持和諧司法的理念,調字當頭,努力化解社會矛盾,使案件的審理取得顯著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上半年該庭共受理案件198件,結案185件,其中調撤結案164件,占總案數的88.65%。

在審判中,該庭針對各類案件及當事人的特點,采取靈活多樣的舉措,化解糾紛,做到案結事了。一是訴訟風險提示制。針對農村群眾法律知識薄弱的現實狀況,在當事人到庭準備起訴時,就向其進行必要的法律釋明,告知訴訟風險,提示他們如何正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理性的表達利益訴求。二是案件會商制。案件立案后,全庭人員對案件通過閱卷,大體掌握案情后,確定審理方向及側重點,尋找矛盾的癥結,及時地抓住焦點,以便有的放矢地化解糾紛。三是實行繁簡分流。在堅持方便群眾訴訟的同時,對受理的案件進行繁簡分流,簡易的案件進行獨任審理,復雜的案件組成合議庭審理,合理地利用司法資源。四是實行陪審員參與制。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來自農村,更了解農民的真正心理和訴求的優勢,加大陪審員對案件的參與度,及時地與當事人溝通,做好調解工作。五是實行定期回訪制。堅持對審結的案件當事人定期回訪,了解當事人對案件審理結果的滿意度,積極探求當事人的訴求目的與案件結果之間的平衡點,不斷地總結經驗,以便進一步做好調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