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縣委政府三年為法院辦六件大事 近日一次撥付辦案經費50萬元
作者:夏友鋒 陳衛東 發布時間:2007-06-22 瀏覽次數:1639
本網徐州訊:6月份以來,銅山縣財政已補貼縣法院辦案經費50萬元,有力保障了法院審判執行及各項事業的發展。
新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實施后,銅山法院的訴訟收費大幅減少,四、五月份在民商案件收案數比去年同期提高56%的情況下,收費額降低40%,而法院信息化建設和兩庭建設投資較大,辦案經費出現困難。情況反饋到縣委、縣政府,丁維和縣長當即表示,機關辦公經費是政府的責任,法院辦案費用縣財政要優先保障。
銅山縣委、縣政府認真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加強法院、檢察院工作的決定,全力支持法院工作,三年來在人力、物力和政策上為支持法院工作辦了六件大事。
一是幫助建成新的審判綜合大樓。在銅山經濟開發區優勢地段劃撥給法院25畝土地,建設了一座高九層,建筑面積1.8萬平方,內部設施配套齊全的審判綜合大樓,并撥款400萬元,用于大樓內部裝修和信息化建設。銅山法院審判綜合大樓現已投入使用,徹底改變了過去擁擠、落后的辦公條件。
二是積極解決干警職級待遇。通過組織中層干部競爭上崗,一次性明確了21名法院中層正、副職的科級和副科級級別,解決了積壓多年的遺留問題。全院干警的工資及其他津貼也全部到位,沒有拖欠。
三是制定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規定了重大、群體性行政訴訟案件以及涉及行政賠償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和有關組織負責人應出庭應訴,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序或侵犯了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要立即糾正,為法院協調案件創造條件。
四是把執行工作納入“平安創建”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范圍。縣成立了由政法委書記任組長的執行工作領導小組,下發文件規定,支持、協助、配合法院執行工作情況,以及自覺履行債務情況,量化為10分的分值,作為對各鎮及有關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考核內容,執行工作不達標的單位評選先進時一票否決,為法院執行創造了有利的社會環境。
五是設立執行救助基金。今年初撥款30萬元,使銅山法院成為徐州市第一家設立執行救助基金的法院,通過對生活困難的債權人適當的經濟幫助,減少了涉訴信訪,減輕了法院的工作壓力。
六是大力支持法院改革。在執行局內設機構升格,增設審判管理機構,以及法官職業化建設等方面,給予了有力支持,促進了審判執行工作和法院管理更加規范、科學,為銅山法院爭先創優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