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推行全程訴訟提示和提醒
作者:朱恩 藤廣仁 發布時間:2007-06-21 瀏覽次數:956
本網徐州訊:江蘇省睢寧縣法院切實為當事人著想,從去年起推行法官訴前、訴后和執行過程中的全程提示制度,既在當事人起訴前、判決時、執行中分別向當事人進行不同的提示,確保當事人明確訴訟風險,配合法院執行裁判文書,得到了當事人一致好評。
首先,在立案前,睢寧縣法院首先書面向當事人告知訴訟風險,如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舉證義務,如果舉證不能,可能敗訴;有證據如不及時舉證,也有可能敗訴,勝訴后仍存在執行不能等,促使當事人在立案前慎重起訴,并積極履行舉證義務。
其次,結合裁判文書的改革,在裁判文書后專門附法官提示,提醒當事人注意申請執行權和申請期限。即對有財產給付內容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調解書尾部,告之當事人裁判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及申請執行的期限,逾期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時,該院實行雙向提示,對申請執行人則提醒其應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地址、償還能力及可供執行的財產情況,否則將承擔民事權益不能圓滿實現的法律后果;而對被執行人則給予警示,要求其應向法院如實進行財產申報,如不履行申報義務,在強制執行中發現被執行人有隱藏、隱瞞、轉移財產等情況,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刑法的有關規定將被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