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賈汪法院六項措施強化民事審判工作
作者:鄭菊 闞宗杰 發布時間:2007-06-19 瀏覽次數:1569
本網徐州訊:自國務院《訴訟費收取辦法》施行以來,徐州市賈汪區法院民事案件數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以上,民事審判庭壓力增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針對此種情況,賈汪法院對外積極爭取人大、政府支持,對內發揮主觀能動性,團結一心,六項措施并舉應對案多人少困境。
一是爭取轄區區委、人大、政府的支持。
二是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水平培訓,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和物權法、民事審判實務培訓為契機,通過學習、培訓、演講、交流、考試,教育干警堅持政治立場不放松,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司法為民、和諧司法的意識,同時大大提高了民事審判的業務能力。
三是在全院實行民事案件分流,緩解民事審判庭壓力。實行定期分流和分散分流相結合,每年五月、十月將案件集中分流到行政庭、審判監督庭。分散分流即由立案庭酌情把關,將民事案件分流到綜合部門審判員手中承辦。
四是倡導民庭干警發揚艱苦奮斗、“老黃牛”奉獻精神,每天早晚加班各半小時,周六憑工作量大部分民庭干警都紛紛來院加班。
五是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今年以來普通案件100%適用人民陪審員參審,在原來第一批人民陪審員已經不能滿足目前工作需要的情況下,該院又及時補充了第二批來自社會各個階層的人民陪審員11名,目前人民陪審員已達到了25名,大大緩解了民事審判壓力。
六是避免“蘿卜快了不洗泥”現象,一是強化服務意識,在全院積極開展“四有四必”活動,即“有訴必理,努力讓經濟困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有判必須有公,努力讓有理有據的群眾打得贏官司;有訪必接,努力讓申訴的群眾訴求有門;有執必果,努力讓勝訴的群眾及時實現合法權益。”二是審判過程精耕細作,實行審判員、院長、庭長三級調解制,院長、庭長親自參與疑難案件的調解、審判。三是審判文書精益求精,實行庭長把關、院長“挑刺”的審閱制度,增強審判員的責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