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通過網戀騙取錢財,早已不是什么新鮮的事,本應引起網友們的警覺,但是,睢寧縣的劉女還是輕信網上的真情,最終上當受騙。618,睢寧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詐騙案件,被告人楊剛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5000元。

現年34歲的楊剛,曾因犯票據詐騙罪被判刑二年。2006年春節前后,家住宿遷市的楊剛通過上網和睢寧縣的劉女相識,雙方大有想見恨晚的感覺。20063月的一天,二人相約在睢寧縣汽車站見面,見面后,楊剛以錢包丟失,需要回家的路費為由,騙取劉女人民幣500元。第二天,二人又相約在睢寧縣百貨大樓見面,楊剛以需要支付貨款為又由再次騙取劉女人民幣2000元。200651,楊剛慌稱辦理業務為由,第三次向劉女借錢,相信網上自有真情的劉女,還是毫不猶豫借給楊剛人民幣3000元。楊剛此后變成“隱身”,不在“上線”,劉女遭受“病毒”侵襲后,方知網戀無情。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