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法院四項措施扎實開展涉訴信訪工作
作者:寶應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6-15 瀏覽次數:1679
一是厘清思路抓啟動。認真貫徹落實涉法涉訴信訪會議精神,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委的決策部署和具體要求上來,切實增強做好涉訴信訪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圍繞“堅持一把手為責任人,明確一名包案領導,制訂一案一策,落實一名專案化解員,限期一百天案結事了”的“五個一”思路,迅速啟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二是嚴明責任抓落實。對市委和上級法院交辦的重點信訪案件,切實落實領導責任制,實行領導包案,一把手院長親自包案、親自接訪、親自協調,力求解決問題;明確一名副院長主抓,坐鎮指揮,具體操作;挑選一名責任心強、辦法多的同志為專案化解員,專門從事矛盾化解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每月匯報一次化解工作進展情況,確保8月底前完成交辦案件。
三是一案一策抓化解。對交辦的案件,院長、分管副院長、專案化解員會同幫辦單位逐案過堂,區別案件不同情況,共同制訂具體的解決方案和計劃。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發動和依靠基層組織,邀請律師“會診”,調動親情、友情等各種力量,切實幫助當事人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確保交辦案件全部得到有效化解。
四是治理源頭抓長效。牢固樹立大信訪觀念,對審判執行中各類可能引發信訪問題的苗頭和隱患徹底排查,及時將傾向性、苗頭性信訪信息納入工作視線,采取措施進行疏導,努力將問題化解在初始階段。完善審判質量效率考評體系,把案件的申訴率和再申訴率納入法官崗位目標考核,提高審判、執行工作質量和水平;加大案件調解、和解、協調的力度,依法、合理、合情地平衡各方當事人利益,化解矛盾,定紛止爭,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訴信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