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為一套房鬧翻臉,法官現場親情調解化糾紛
作者:任汶杰 發布時間:2007-06-15 瀏覽次數:1928
本網徐州訊:近日,新沂人民法院瓦窯法庭在本市新安鎮新段村現場審理了一起母子為房產而產生的繼承糾紛,數十名村民趕來旁聽。這場糾紛最終以親情所化解,一場鬧的不可開交的家庭糾紛以調解告終。村民紛紛議論,親人間的買賣活動,除了按法律規定及國家相關政策行事外,家庭成員間血濃于水的親情也很值得珍惜。
這一糾紛起于母子間的繼承。原告陳某與被告的父親胡某系再婚,胡某生有三名子女,現均已成家。2005年胡某去世,遺有房屋一幢。2006年原告未經三名子女同意,將該房屋轉讓與他人,三被告加以干涉,購買者交付房款后未能實際占有房屋。為此,原告與三被告發生糾紛,訴至法院,要求排除妨礙。
被告認為,雖然原告和父親是多年夫妻,但是父親在世時,原告不和父親共同生活,在父親有病時也沒有盡到照顧義務,對子女不聞不問。原告卻認為,自己年事已高,沒有生活來源,三名子女也不贍養自己,賣房子是為了生活。
法院調查得知,本案是母子間為了爭遺產而產生的糾紛,被告對父親遺留的房屋也享有繼承權,而原告年事已高,需要子女贍養。因此法院決定從家庭親情入手,先對其調解。
開庭前承辦此案的法官多次找原、被告談話,勸導雙方以親情為重,互相體諒以協商解決矛盾。同時法官指出如果判決將可能導致親情破裂。經耐心勸說,原告承認平時被告對其也不錯,而被告也念及母愛。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如此一場以案例說法的審理,讓現場旁聽人員異常感動。事實再次證明,法能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