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近日,泗陽法院在對一起執行案件中的重大機器設備采取保全措施時,周密制訂預案,深入開展教育疏導工作,取得了圓滿成功。

2004年,王某向伏某借款5萬元,約定20054月歸還。王某因故未能按期還款,伏某訴至泗陽法院。該院經審理判決:王某立即償還伏某借款5萬元。判決生效后,王某未履行,伏某向該院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該院依法對王某的兩臺旋切機就地查封,并依法進行評估。根據申請人提供線索,王某欲擅自處置機器設備。機器設備一旦轉移,本案將難以執行。執行局長聽取承辦人匯報后,決定采取異地查封措施,并根據案情制定詳細周密的執行預案。上午9點鐘,執行局全體干警到達現場,按照計劃各就各位。一邊對被執行人進行教育疏導,一邊組織人員拆卸機器。僅用了兩個小時的時間,兩臺龐大的旋切機交到申請人處保管,異地保全工作順利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