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農民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并呈現出上升趨勢,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影響了本地經濟發展,也與當前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不協調,為此新沂法院結合近年來審理的刑事案件,試對農民犯罪的特點、原因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預防和減少農民犯罪的具體對策,以供參考。 

一、分析特點

(一)農民犯罪人數較多。近年來審理的刑事案件中農民犯罪的占80%以上,成為基層法院辦理的刑事案件中最主要的犯罪群體。 (二)犯罪類型相對集中,主要是侵財、暴力犯罪。(三)農民共同犯罪較多。在農民犯罪中,多以老鄉或同村、親屬結伙為紐帶,形成幫派,結伙交叉作案。這些犯罪團伙成員因為相互熟悉了解,往往寥寥數語,就一拍即合,迅速達成犯罪共意,倚仗人多勢大,膽大妄為,作案率較高。(四)犯罪農民文化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在農民被告人中,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其中文盲占5.2%,小學占20.5%,初中占60.45%,高中占11.5%,中專或大專占3.7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農民犯罪總人數的86.2%  ()農民犯罪以男性為主。農民罪犯中男性約占80%以上。

二、試析原因

(一)主觀原因

   農民文化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甚至有的農民不學無術,無所事事,精神空虛,意志薄弱,抵抗能力差,往往不能抵御侵蝕,以至于闖入法律禁區。

(二)客觀原因

1、是農村勞動力過剩,不能及時吸收安置,整天無所事事,到處閑逛,生活無保障,“閑人生歹心”,遂產生了“盜、搶”的念頭。有的農民工雖然找到了工作,卻因誤工費遭到苛扣,甚至不予兌現,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從而對社會有仇視的情緒,日積月累,就想報復社會,鋌而走險,做出犯罪行為。

    2、是農村基層組織不能充分發揮有效作用。由于區位不同和管理差異,農村經濟發展出現兩極分化,導致經濟相對落后的農村基礎組織軟弱渙散,不能有效預防和控制基層違法犯罪,助長了少數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3、農民合法權益有時得不到保障。個別地方農民的經濟收入偏低,貧富差距過大,加上有些部門亂收費,超出了農民土地收入的承受力,激發了農民的抵觸情緒,如果農民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很容易為了生計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4、是教育不到位。隨著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增加,在農村形成了新的“讀書無用論”。許多適齡青少年只上完初中甚至小學就輟學游蕩。

    5、是有關農民管理的立法不能滿足不斷變化的農村新情況,相關單位缺乏預防農民犯罪的聯動機制。公安、勞動、工商、民政等部門都有權對外來農民工進行管理,但是各部門之間缺乏有機聯系,存在多頭管理、重復管理、分工不明的現象,造成管理措施不到位,有很大一部分農民犯罪是因為缺乏管理發生的。 

三、解決對策

1、想方設法增加農民收入。農民犯罪很大一部分是為了經濟利益或非法利益而形成的,只有農村經濟發展了,收入增加了,農民負擔減輕了,才能通過緩和、解決廣大農民需要與社會物質承受力之間的矛盾。, 

2、加快發展的步伐。.加快小城鎮建設,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增加農村就業機會。加快小城鎮建設和新農村建設步伐,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農村私營企業,不但能夠縮小城鄉差距,而且有利于解決現階段農村的一系列深層次矛盾。通過加大農村非農業行業的就業力度,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合理分布,以使不愿從事農業勞動的剩余勞動力有事干。 

3、規范執法行為,加大犯罪打擊力度。嚴格落實責任制,規范執法行為,堅決避免“以罰代刑”、“以罰代管”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農村治安各項措施,做到任務到村責任到人。充分發揮“嚴打”攻勢,采取集中打擊與專項打擊相結合的方法,對農村常見多發性犯罪堅決打擊,努力提高刑事案件破案率,使犯罪行為人受到應有的制裁。特別是要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及時做好教育疏導工作,把農民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4、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農民工的管理。對農村剩余勞動力應建立“輸出有組織,輸入有管理”機制,實行綜合治理。民工輸出地要對外流人員統一組織建立科學的預測、跟蹤制度,引導有序、有目的輸出。民工輸入地也要完善管理體制、用工制度,把進入本地區的外來民工納入嚴格的管理和監控,切實保護外來民工的合法權益,為民工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條件。 

5、加強教育,提高農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在普法教育中要圍繞農村實際,把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法律講深講透,努力提高廣大農民的法律意識,使農民知法、懂法、守法,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把法制教育同科學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在加大對侵害農民合法權益打擊力度的同時,關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嚴格落實好義務教育,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6、解除農民后顧之憂。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大部分只限于城鎮居民,廣大農民還不能享有切實有效的社會保障,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普及率和參與率還不是很高,不僅是政策宣傳力度不夠,且很多地方政策落實也不到位。農民養老、醫療、就業等基本上只能依靠自己,要積極探索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這不但對穩定農民隊伍和農業生產、保護農民利益、推行計劃生育政策等均具有重要意義,對避免農民犯罪,減少全國刑事案件發案率也會產生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