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股民的八年逃亡路
作者:沈海平 發布時間:2007-05-31 瀏覽次數:1916
本網泰州訊:1995年,股市出現牛市。至今,周某還記得當時證券交易大廳人頭攢動的情景。
“位置不夠坐,好多人站著。不少家庭主婦守著大盤打毛衣,中午都不回家吃飯。”
那個夏天,公交車、馬路上、辦公室……人人談股論道。
42歲的周某在朋友的鼓動下首次來到證券公司。朋友剛剛狠賺了一筆。
1994年,周某調入開發區一家公司任業務員。當年,他做成了幾筆大業務,領導對他刮目相看。
當時,周某每月工資數百元。周某想,這筆工資還抵不上股市贏家們一天賺的錢。
周某很想加入炒股大軍, 哪有錢呢?
那年底,周某有點“背”: 一筆生意虧了3萬元。年底的獎金泡湯不算,讓周某尷尬的是,他是在公司領導李某的鼎力相助下調進來的,任務完不成,他無顏以對李某。
在周某眼里,炒股是個只賺不賠的買賣,生意的虧空很快就能填上。他計上心頭。
周某對李某說,某鄉鎮供銷社想跟公司合作經營化肥, “他們有經營化肥的資質,但缺少資金,我們投資的話,他們可以按月息2.5%付給我們利息。”
在李某眼里,周某有能力, 辦事踏實。他對周某的話深信不疑。他問周某需要周轉多長時間,周某說,半年。
公司賬上沒錢。經李某同意,周某用公司房產在一家銀行作抵押,以購農資為名貸得50萬元,月息1.0008%。
周某把50萬元打到某鄉鎮供銷社的賬戶上。
某鄉鎮供銷社主任吳某跟周某有過業務往來,曾經向周某借過錢。之前,周某找到他, 有筆業務資金借他們單位的賬戶走一下。盡管,吳某覺得有點蹊蹺,也沒好意思多問。
款到第二天,周某找到吳某。吳某為不給單位落下后遺癥,讓周某寫下一張條子:“請讓
“錢到手后,心情特別好, 做夢都想著賺到了大錢。”
周某急不可耐投身股市。
“我沒有賬戶,當時,不能立即開戶,就把錢轉到朋友的名下,讓他先幫我炒。”
10多天后,周某正式入市。
周某記得他買的第一只股票是云南保山,幾天后,就賺了數千元。
他有了信心。
上班心不在焉,天天讀報紙,看電視,研究“K”線圖,跟許多股民一樣,聊天時也是滿口股市術語。
然而,當“經驗”越來越豐富時,他卻開始屢屢失手。
“專家分析得頭頭是道, 到了實際操作就是不管用。”
為避免單位懷疑,周某經常向李某匯報:業務開展順利。
“我擔心他問資金周轉的具體情況,不過,他從來沒問過。”
為了制造利息及時回籠的假象。周某只得“割肉”再“割肉”。
“每天心情壓抑,脾氣也變得暴躁,常對老婆孩子發火。”
到1998年,周某陸續向單位交了25.9萬元。而他的證券賬戶上只剩下7萬元。
銀行開始催還貸款,公司要求周某詳細匯報業務情況。
周某坐立不安。
“當初想周轉一下,賺些錢很快還掉,沒意識到犯法。”
然而,20多萬的窟窿他如何補得上。周某不敢想像鐵窗內的生活。“ 我沒有膽量自首。”
周某向李某道歉。
在給兒子的信中,周某寫道:“爸爸最不放心的就是你和媽媽……人的一生,切切不能做違法的事情,哪怕像爸爸這樣干一次也不行……爸爸出差曾看到過一個好地方,曾經希望那地方能成為我人生終點站。爸爸現在是去實現理想,你不要過分悲傷,以后經常想著爸爸就行了……”
周某的"人生終點站”是沈陽。
10年前,周某在沈陽出差,結識了一家招待所的鍋爐工、宿遷人王嫂。周某前去投奔王嫂。
周某自稱跟妻子鬧矛盾離家出走,打算到沈陽發展。
王嫂幫周某租了一間平房,月租金150元,周某住下來。
守著那幾萬元公款,遲早坐吃山空,靠什么為生呢?周某犯了難。
“他們說,沈陽到處都是下崗工人,我只有初中學歷,到哪兒找工作。”
冬天的沈陽零下十幾攝氏度,周某整天蜷在出租房內無所事事。
附近有家證券公司,百無聊奈的周某偶爾去轉轉。
盡管膽子越來越小,仍遏制不住再賭一把,他拿出2萬元又買了股票。
仍然是賠。
幾個月后,周某租的房子拆遷。沈陽市區幾乎再也找不到這樣便宜的出租房。
王嫂介紹周某住到郊區她的親戚家。
這個親戚養過豬,有經驗, 他提議周某在他家院里蓋兩間房養豬。
“如果能養豬存到20多萬,就可以回去還錢了。”
周某花8000元蓋了兩間房、三間豬圈。一臺花180元買來的舊電視是惟一陪伴他的家電。
第一年,他買了10多頭豬,在王嫂親戚的指導下喂養。
“那年的豬肉特別賤,辛苦了一年,才賺了幾百元。”
第二年,豬肉行情看漲,周某有了信心,增加了10多頭豬。
然而,一場瘟疫讓豬死了一大半。
“常常一個人坐著流眼淚。”
周某深居簡出,沈陽漫長的冬天里,發瘋地想家,只有看電視? ?江蘇臺。
他常常在夢里回到泰州: “路還是從前的路,人都認不出來了。”
第三年,豬所剩無幾。沒錢買飼料的周某只好把豬全賣了。
有人建議他養家禽。他向鄰居借來幾千元,買了幾只羊, 幾十只鵝、鴨。
“家禽老生病,年年都死掉一大半。”
到2006年,周某欠下1萬元債務。他什么也不敢養了。
“平時很節省,蔬菜吃房東家地里長的,隔幾天花兩三塊錢買一次肉。香煙也只抽兩三塊錢一包的。”
“想到工地上打零工,人家看我是城里人,說我吃不下那苦,不要我。”
后來,經人介紹,周某到一家制鞋廠做包裝工,一天可掙八元錢。“每天像個機器人,我很累,厭倦了這種生活。”
“我想回家,希望這樣的日子早點結束,偶爾去沈陽城里,故意在大街上走,寧愿被人認出來。”
“問我是哪里人,要查身份證,知道瞞不住,就說出了真相。”
“好像心里有塊石頭落地了,特別輕松。”
幾天后,周某被沈陽警方移交海陵警方。
“走的時候,兒子19歲。8 年了,他27歲了,也該成家了。”
“我對不起我愛人,這些年,她受苦了。”
昨天,頭發花白的周某步履蹣跚走進法庭。在庭上,他往后看了一眼,然后,又失望地轉過臉去。
法官說,根據周某提供的地址,他們沒有聯系上他的家人。
周某說,他還想見到李某, 向他說聲對不起。
當年,李某受到了單位的處分。
在法庭陳述中,周某說, 任何人都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他愿意接受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