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父親體弱多病,長子卻拒不贍養。523,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法官耐心開導,深入細致的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成功執結了這起贍養糾紛,贏得了當事人的稱贊,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申請人王某現已70余歲,妻子早年過逝,老人把2個兒子撫養成人,現加之體弱多病,喪失了勞動能力,而且沒有任何經濟收入。因長子王某某不盡贍養義務,王某將其訴至法院,要求其給付贍養費。經審理,本院支持了王某的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王某某仍不履行贍養義務,王某到法院申請執行,要求其給付贍養費。

每月200元不多,但對王某喪失勞動能力的老人而言,十分重要。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與王某某取得聯系,談話中得知其與父親關系緊張狀況已存在多年。王某某稱其父親欠了很多外債,都是他替父親償還的。為此,他的婚姻已有危機,且自己下崗靠低保生活,無法履行贍養父親義務。談話期間王某某情緒非常激動,一度導致談話無法繼續。承辦法官見此狀況,便讓王某某回家好好考慮。

523,執行法官將王某某再次傳至法院見其仍然情緒激動,便先耐心做安撫工作,待其情緒穩定后,采取法律與人情雙管齊下的方式,舉例子、講道理述說著贍養老人既是傳統美德,也是子女應該履行的義務。你現在沒有工作是暫時的,現在就業渠道多。你可以到中介公司或人才市場參加應聘重新就業取得報酬。經過近四個小時的思想工作,終于使王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交納了贍養費,并承諾今后的贍養費都將主動給付,不能再麻煩法院,更不能再叫父親為贍養問題頭疼傷心了。對自己過去所做的不是表示道歉,請法官和父親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