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三三”立體調解模式效果顯著
作者:王勇 發布時間:2007-05-30 瀏覽次數:1706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在民事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審理過程中堅持以“定紛止爭、勝敗皆明、案結事了”為目標,高度重視訴訟調解工作,創新機制,完善制度,重點在全院推廣 “三三”立體調解模式,取得顯著成效。
“三三”模式,一是建立“三員”社會化協助調解格局,即以人民調解員、人民陪審員、執行聯絡員為主體,吸收社會力量參與調解或將案件委托調解,促進調解工作的開展。二是完善“三階段”調解模式。把握庭前、庭中、庭后三個階段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進行調解。強調把調解向前后進行延伸,向前延伸建立立案調解制度,在立案庭專門設立立案調解組,實行立案先行調解;把調解向后延伸,以徹底解決糾紛為目的高度重視庭后調解和判后和解工作。三是總結推廣“三點”調解法。即“交流信息,掌握焦點;摸準心理,尋找途徑;析法說理,引導和解”,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1-5月份該院民商案件調解結案或經調解后撤訴的占了結案總數的70%以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調解率達到了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