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離婚補償款獲刑一年
作者:石立 發布時間:2007-05-29 瀏覽次數:1818
本網揚州訊:近日,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以拒不執行裁定罪判處被告人蔣志清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法院在執行中查明,蔣志清已于
2006年12月,在蔣志清回家過生日時,執行人員找到了蔣志清,其稱售房款已全部用于了賭博、嫖娼,現在他已沒有能力給付補償款。因蔣志清在法院執行期間,將賣房款任意揮霍,致法院民事裁定無法執行,其行為已涉嫌拒不執行裁定罪,邗江法院將該案移送邗江公安局偵查。
本網揚州訊:近日,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以拒不執行裁定罪判處被告人蔣志清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法院在執行中查明,蔣志清已于
2006年12月,在蔣志清回家過生日時,執行人員找到了蔣志清,其稱售房款已全部用于了賭博、嫖娼,現在他已沒有能力給付補償款。因蔣志清在法院執行期間,將賣房款任意揮霍,致法院民事裁定無法執行,其行為已涉嫌拒不執行裁定罪,邗江法院將該案移送邗江公安局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