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法院成功防范一起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作者:滕兆斌 蔡著 發布時間:2007-05-25 瀏覽次數:1787
本網淮安訊:洪澤法院在審理一起離婚案時,由于主審法官的洞微察幽和法警的及時配合,有效防范了一起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高某與蔣某經人介紹結為夫妻,婚后一段時間夫妻感情較好,蔣某開店,高某打工,家庭生活較為富裕。但好景不長,因蔣某經營不善,生活陷入困境,雙方為此經常吵打,并直接導致蔣某兩次到法院起訴離婚,鑒于雙方無原則性分歧,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法院均判決不準離婚。五月初,蔣某第三次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高某接到法院傳票后,在開庭的前一天,用七個小時騎摩托車從江陰回到洪澤。第二天上午,法官與高某談話,高某情緒非常激動,揚言要劈了蔣某。法官根據多年的經驗,認為高某心理失衡,極有可能做傻事。為此,法官主動向法警大隊通報了情況。當天下午,高某到法院后,法警依法對高某進行安全檢查,從其摩托車的后備箱中搜出一把鋒利的斧頭和一根繩子,兇器被法警依法收繳。高某說:“你們把繩子還給我,讓我吊死算了!”見此情景,法官和法警主動做高某的思想工作,穩定高某的情緒。心情漸漸平靜下來的高某意識到了自己一時沖動可能帶來的可怕后果,表示服從法院裁決,再不采取任何過激行為。目前,高某與蔣某的離婚案件還在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