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成功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執行網絡查控系統所回饋的信息,對一被執行人外地銀行賬戶進行司法凍結。據了解,這是該院首例利用此系統成功采取的異地銀行凍結強制措施。

  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指揮系統開通,標志著以執行網絡查控為核心、覆蓋全國的法院執行指揮系統正式運行。各級法院執行人員足不出戶,通過法院內網就可以實現對被執行人在全國范圍財產的查控。

  最高法執行指揮系統將全國四級法院間的執行網絡縱向互聯,與各中央國家機關、商業銀行總行網絡橫向對接。從基層法庭到最高法院所有的執行人員,都可以通過網絡對債務人身份和財產信息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查詢和控制。在該系統具備的案件管理、網絡查控、遠程指揮、信息公開、信用懲戒等多種功能中,首要功能就是網絡查控。

  潤州法院經過長達半年多的準備,建成網絡查控操作室,配備相應的計算機和網絡設備,同時組織人員參加該系統的操作培訓,并于7月6日首次試運行成功。

  據了解,網絡查控申請需由辦案法官發起,只允許對在法院正式立案的被執行人提起,每筆申請均附帶執行法官執行公務證及工作證,且均經過法院領導審批,并由系統認證的專門人員操作。

  該起執行案件為一起定作合同糾紛,法院判決貴州某建設工程公司給付江蘇某建材公司工程價款200多萬。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人員于6月下旬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貴州某建設工程公司的銀行帳戶進行查詢,發現其在兩家商業銀行開設六個銀行帳戶。7月6日,操作人員通過查控系統對上述銀行帳戶實施控制,20分鐘后,遠在河南的中國銀行發來反饋,已凍結成功。

  執行局副局長孫國根表示,網絡查控系統開通啟用后,執行法官可通過遠程系統查詢、凍結被執行人在全國范圍內各銀行網點的存款,既省去了法官四處勞累奔波之苦,也讓“老賴”無所遁形。同時,孫國根也告訴記者,實際操作中該系統的查詢反饋,可能會有時差,有可能實際凍結的時候錢款的金額會有所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