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依托信息化建設推進陽光執行
作者:顧海忠 發布時間:2015-06-24 瀏覽次數:1096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近年來,為貫徹中央關于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推進陽光司法,金湖縣法院著力加強執行工作信息化建設,全力推進陽光執行。
打造信息共享平臺。將相關案件的詳細信息全部、實時錄入“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上下級法院、異地法院、法院內不同部門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
公開執行節點信息。在案件受理、財產查控、評估拍賣等節點,通過“12368短信互動平臺”向當事人發送執行節點信息,當事人亦可依托該平臺向法院提供案件財產線索,實現執行動態的實時互動傳輸。充分利用法院門戶網站、高清LED全彩屏等渠道,公開執行立案標準、啟動程序、收費依據、執行費緩減免、執行風險、懸賞拍賣公告、執行工作動態等信息。
利用公開媒介實施信用懲戒。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通過公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明確信用懲戒范圍等手段,對失信被執行人形成強大輿論壓力,逐漸營造“構建誠信、懲戒失信”氛圍,壓縮“老賴”生存空間,最終實現以司法強制力引導誠實信用社會風尚形成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