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工業園區法院 “四項延伸”加強行政機關應訴指導化解行政爭議
作者:覃華煒 發布時間:2007-05-25 瀏覽次數:1582
本網蘇州訊: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在依法履行行政審判職能的同時,主動分析案情特點,研究訴訟案件數量逐年上升,涉訴行政部門不斷增多,新類型新情況不斷出現的原因,做好審判以外的司法延伸工作,不斷提升轄區行政職能部門行政訴訟應訴能力,減少行政糾紛的發生。法院成立三年來,受理行政案件僅17件,案件撤訴率達41.2%;法院判決行政機關敗訴案件1件,敗訴比例僅為7.69%,遠遠低于江蘇省平均水平。
一是建立協調機制。法院積極推行行政案件協調處理機制,將司法監督職能拓展到審判活動之外,在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的前提下,主動開展行政爭議的協調,盡量通過協調和解化解紛爭。為將個案監督轉化為促進依法行政的常效推動力,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加強與行政機關溝通,全方位、多層次地擴大行政審判的影響力,改善行政審判的外部環境,促進行政主體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二是開辟培訓論壇。法院通過發揮自身工作優勢,充分利用司法資源,組織轄區行政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開展各種形式的主題培訓。法院會同政法委、法制辦組織開展了“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園區”系列活動,舉行了由法學專家、理論學者和各行政部門一線工作者共同參加的“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園區”論壇,開展了行政案例通報會,并多次組織開展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專題培訓等活動,取得良好實效。
三是勤發司法建議。針對行政訴訟產生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依法行政意識不強、行政行為質量不高、缺少釋法溝通等方面,法院先后發出司法建議12期,一方面了提高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識,另一方面幫助行政部門對行政行為的實體和程序兩個方面都引起高度重視,準確把握職權界限,避免行政訴訟的產生。
四是定期工作通報。根據創建合格縣市(區)的要求,法院還定期向政法委、法制辦及相關行政部門通報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各行政機關首長、負責人出庭情況,以提高轄區行政訴訟中行政首長的出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