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五項措施著力化解“執行難”
作者:徐潔 發布時間:2007-05-24 瀏覽次數:1680
本網徐州訊:一是強化服務意識,著力解決“執行難”問題。加強與轄區黨委、人大、政府的聯系與溝通,把法院執行工作納入鄉鎮(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度考核范圍,為法院的執行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堅持“走出去、請進來”的方針,以匯報工作、走訪轄區黨委政府有關領導、召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執法執紀監督員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等形式,認真征求社會各界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圍繞人民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強化為民、便民等各項舉措,不斷提升了法院在社會公眾中的形象。
二是實行量化分工,加大清理力度。建立和完善執行崗位目標責任制,指標分解到人,并建立考評和獎懲激勵機制,從強化領導責任入手,細化崗位職責,明確各自分工。對一些積案,逐一研究分析,制定有效執行方案,將重點疑難案件明確分工,特別是對一年以上的案件,實行院長督辦和信息報告制度。
三是講究執行方法。要求執行干警在個案的執行過程中,必須顧全大局,注重執行藝術,凡在執行工作中造成不良影響的,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四是嚴格財產保全、先予執行、變賣、評估、拍賣和司法強制措施的審批程序和手續,堵塞審判執行漏洞,規范細節,對容易發生問題的行為進行整改。
五是開通熱線“110”,積極挖掘執行潛力,破解執行難題。對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實行晝夜蹲堵措施。對信訪和人大、政協委員關注的執行案件,實行特案特辦,限期辦理的辦法。通過以上舉措,執行了一批大案要案和一批骨頭案,使執行難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緩解,最大限度地實現和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