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多措并舉提高一審陪審率
作者:金永南 張建新 發布時間:2007-05-24 瀏覽次數:1451
本網南通訊:人民陪審員制度是我國司法民主的要求,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通州市人民法院為了進一步提高一審案件人民陪審員陪審率,近日,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人民陪審員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陪審員工作的實施方案》,從組織機構、工作機制、參陪程序、考核獎懲等多方面,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陪審作用,切實提高一審陪審率和陪審質量。
一、精選陪審員。今年4月26日,通州市人大經選舉產生了十六名人民陪審員,該十六名人民陪審員分別分布在衛生、教育、婦聯、科技、工會、私企等不同工作領域,其中多名具有法律專業文憑,熟悉法律知識,熱愛陪審工作。與往年相比,人民陪審員的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明顯提高。
二、健全組織機構。該院成立了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全院人民陪審員工作的開展,研究人民陪審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對全院的人民陪審員工作實行動態管理。指導小組下設人民陪審員工作辦公室,負責人民陪審員的培訓、陪審、考核、表彰以及日常工作和臺帳的管理,并負責陪審員工作的信息收集和報送工作。
三、完善工作措施。一是明確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的范圍。將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案件,規定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二是根據本院的工作需要和陪審員本人對專業的愛好,按照“庭室聯動、參陪對應”的原則,調整工作思路,形成以人民陪審員工作辦公室為龍頭,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和四個法庭參與的“對應陪審”格局,人民陪審員分別對應2-3個庭室進行陪審工作。三是明確人民陪審員參與陪審案件的程序。人民陪審員參加案件的審理實行一案一選制,決定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的,由各業務庭依“對應陪審”格局在人民陪審員名冊中隨機抽取確定1?2名人民陪審員參加本案的審理,并向人民陪審員發出書面通知,告知案件合議庭組成人員及開庭時間和地點。
四、加強考核。把人民陪審員工作納入崗位目標管理考核范圍,要求各業務庭根據本庭的工作需要和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狀況適當多安排參陪案件數量,確保每年每名人民陪審員參陪案件不少于3件。凡因人民陪審員工作不力影響整個工作進程的部門和個人,不得參加當年度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比。對于在人民陪審員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