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積極探索多元化調解機制因案制宜化解矛盾糾紛
作者:林操場 發布時間:2007-05-24 瀏覽次數:1512
本網徐州訊: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牢固樹立“和諧司法”理念,不斷創新調解工作思路,積極探索完善以委托調解、協助調解為主要方式的多元化調解機制,有力地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今年以來,該院審判工作呈現出了服判息訴率、自動履行率、群眾滿意率普遍上升,發改率、投訴率、上訪率大幅下降的良好局面。
該院在司法實踐中發現,審判人員對勞動爭議、醫療糾紛、交通事故賠償等專業性較強案件,由于受專業知識的局限,往往很難將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做深做透,調解起來十分費力,而直接判決則又難以真正實現案結事了。為了穩妥處理此類案件,該院積極吸納社會力量協助調解。對勞動爭議案件,堅持選聘工會組織中的特邀調解員協助調解;對醫療糾紛案件,堅持邀請具有醫學專業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對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積極邀請交通管理部門人員協助調解等。2006年以來,該院共邀請有關組織和人員參與協助調解案件237件,調解結案201件,效果十分明顯。同時,該院還積極嘗試委托鄉鎮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對案件進行調解,努力將司法調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民間調解有機結合起來,最大限度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實現定紛止爭,案結事了。該院具體做法是在征得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的基礎上,將案件直接交給有關基層組織主持調解,承辦法官參與調解,在雙方當事人達到調解協議后,法院以調解書的形式對協議進行書面確認。2006年以來,該院共委托基層組織調解案件37件,結案調解35件,成功率達9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