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南通中院根據《省政府批轉省財政廳等部門關于實行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蘇政發[2006]15號)和《南通市市級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辦法》(通政發[2007]36號)文件精神,積極做好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的前期準備工作,目前,這項工作正在該院有條不紊的展開。

根據市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工作部署,《南通市市級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辦法》將于今年71日實施,為了保證這項改革工作在法院順利進行,根據財政部門要求,該院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認真學習有關文件,明確政府非稅收入的概念和范圍、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標和內容、改革的步驟和措施。通過學習加深對國家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工作進行改革的理解,為做好這項工作奠定基礎。

二是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結合新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施行,取消不合法的項目,做到嚴格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和范圍收費,杜絕擴大收費標準和范圍的現象。

三是全面清理收費票據,歸并票據種類,實現收費票據與收費項目的對應統一。同時,積極與財政局綜合處聯系,就法院對繳款憑證格式和內容的特殊需求與財政部門協商,爭取財政部門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清理法院利用房產等國有資產進行的經營活動,對房產、設備、設施等國有資產統一進行登記造冊,對出租的房產等有償使用收支情況加強管理。

五是做好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起用的前期準備工作。按照要求,南通市將于71正式起用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目前,法院為起用該項系統的準備已經到位,保證前后工作的有效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