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玄武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庭長王萍受到共青團中央和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共同表彰,被授予第十一屆“中國青年五四獎章”,全國法院系統僅3人獲此殊榮。王萍從事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多年,被少年犯們親切地稱為“法官媽媽”。長期以來,她在對失足少年的幫教、矯治以及預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取得了豐碩成果。

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情理交融。王萍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注意從分析未成年被告人失足的軌跡入手,全面掌握其犯罪原因、主觀惡性,找準感化點,發掘閃光點,從情感上拉近與失足少年的距離。同時,不斷將法庭教育從判前向判后延伸,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使失足少年明白罪錯,明白學法、守法的重要性,鼓勵其改過自新。她審判的一起搶劫案件被告人張某,犯罪時年僅16歲,由于父母離異,跟隨父親后又沒有得到很好的照應,一時沖動實施了搶劫。王萍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認罪表現等對其判處有期徒刑緩刑。案件審結后,王萍與張某及其家長一直保持聯系,針對被告人家庭的特殊情況,動員其父母,改由母親來撫養。此后性格內向的張某逐漸變得開朗。張某18歲生日時,王萍買了一雙鞋送給他作為生日禮物,以喻讓其走正道。悉心的關愛感動了這名少年,此后小張通過成人高考順利進入一所重點大學,畢業后被深圳一家公司破格錄用。

創新手段,社區幫教,浪子回頭。為了探索對失足少年社區矯治的新方法,2003年初,王萍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在省內率先嘗試以發出“社區服務令”的方式,將失足少年放入社區內進行幫教。一方面避免將少年犯送至監管場所受到成年犯的交叉感染,同時利用社區內良好的幫教網絡和人力資源,實行有效幫教。多名青少年犯通過服務社會、服務他人彌補自身罪錯,并順利回歸社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同志在玄武法院考察時,對此項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放棄假日,忘我工作,樂于奉獻。為了不影響失足少年的正常學習,對于一些在校學生犯罪案件,王萍盡可能將庭審安排在休息日或孩子下課后進行。由于審判任務繁重,她對少年犯的回訪多利用休息時間進行,幾年來她幾乎未休過完整的假日,全身心地投入到挽救失足少年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中。她還經常組織緩刑少年犯參加升旗儀式、參觀青少年犯罪展覽、參加公益活動,召開專題座談會讓少年犯現身說法,適時對少年犯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公民道德教育,對一些在外地工作、學習的少年,她通過手機短信息的方式與之聯系,交流,對其取得的成績及時予以鼓勵,對其遇到的困惑及時給予解答,取得較好效果。

宣傳法制,形式多樣,預防犯罪。在完成繁重的審判任務之余,王萍采用多種形式積極宣傳法律、以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針對轄區內大中學較多的特點,她以庭校共建的方式與轄區內部分大學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加強與工青婦組織的聯系,將青少年維權崗延伸至社區;開通了“南京市首家青少年司法保護熱線”,接聽了數千起咨詢、求助電話,均給予咨詢者滿意的答復和幫助;她還就有關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社會熱點問題,及時與媒體合作,以案講法,宣傳法律。她利用擔任轄區內中學法制副校長及多所大學與中學的校外法制輔導員的便利,將審判工作中發現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情況、新特點以及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主動與學校德育處交換信息;對于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及時與學校老師共商對策,適時采取學生、家長所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法制教育。

王萍在青少年維權和預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傾注了大量的心血。近十年來她向青少年犯寫信近2000封、接聽青少年司法保護熱線數千個;她審理的近600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無一錯案,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不到1‰。她的工作成績得到了黨和政府的高度肯定,多次獲得全省“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預防青少年犯罪先進個人”、“江蘇省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先進個人”、“關心下一代先進工作者”和全市“十佳政法干警”、“優秀青少年維權工作者”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