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寧法院強化“四項意識”扎實推進重要司法制度專項檢查活動
作者:常州市天寧區(qū)人民法院 發(fā)布時間:2007-05-21 瀏覽次數:1645
本網常州訊:為全面貫徹落實省高院“關于開展重要司法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通知精神,經過第一階段的廣泛動員部署,常州市天寧區(qū)法院掀起了深入排查問題的熱潮,各部門緊密圍繞檢查內容和檢查重點,全面強化四項意識,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強化學習意識。以專項檢查活動為契機,把整個檢查過程作為重新學習、了解和進一步掌握制度的過程,作為自覺遵守,嚴格執(zhí)行相關制度的過程。辦公室作為扎口部門,及時收集整理73項重點檢查制度,全部公開上網,便于全院干警參照學習。各部門均將重要司法管理制度的學習列入每周的業(yè)務學習計劃,并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建立健全相關臺賬,極大地增強了學習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為開展對照自查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二是強化問題意識。在全面深入學習重要司法管理制度的過程中,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樹立問題意識,把排查問題,解決問題作為此次專項檢查活動的關鍵。針對省高院列出的73條制度,逐條對照,逐一分析,切實把問題排查與全院的審判執(zhí)行工作相結合,以促進工作為立足點,從思想上、行動上、制度上和落實成效上全面查找部門、個人的不足。同時,實行部門自查自糾和交叉檢查相結合,增強問題排查的實效性;實行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增強問題排查的真實性,切實將排查問題做到實處,做到深處。
三是強化責任意識。全院各部門建立嚴格的工作責任制,全面細化檢查任務,逐人逐級明確分工,責任具體落實到人。為確保活動的扎實開展,專門根據檢查內容成立六個專項小組,各自明確牽頭部門和參加部門,分別負責一類重要制度的檢查落實,并規(guī)定牽頭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相關協(xié)調組織工作,向院專項領導小組負責。
四是強化整改意識。明確檢查不是目的,整改才是活動關鍵的意識,將整改工作作為專項檢查活動的重中之重。在第二階段的排查問題過程中,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完善,做到邊整邊改,確保令行禁止。專項領導小組不定期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聽取整改情況匯報,對整改不力和不到位的部門和個人,根據規(guī)定追究相應的責任,確保各項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