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罪犯王瑋暫予監外執行

立案審查公示

 

(2025)蘇0508刑更5號

2025年1月21日,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作出(2025)蘇0508刑初8號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處罪犯王瑋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蘇州市第一看守所以罪犯王瑋以王瑋患有高血壓為由,不予收押,建議對罪犯王瑋啟動暫予監外執行審查。罪犯王瑋以患有高血壓三級(極高危)、心臟病、冠心病,需要長期服藥以及住院治療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經依法審查,于2025年5月9日立案,現將暫予監外執行申請書等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間三日。

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請在于公示期間通過書面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出。


聯系人:姚法官、蔡書記員,68856127

 

二○二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