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訴訟費交納做到“五個不降”
作者:汪洪明 發布時間:2007-05-18 瀏覽次數:1329
本網徐州訊:該院針對今年4月1日起實施的《訴訟費交納辦法》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調研,積極想辦法應對,該院要求嚴格貫徹《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并做到“五個不降”。
一是調解案件的比例不降低,始終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民事審判工作指導方針;
二是運用簡易程序的比例不降低,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方便群眾訴訟;
三是撤訴案件的比例不降低,在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確保民商事案件撤訴率不低于去年的10%;
四是司法救助的工作力度不降底,對弱勢群體、農村五保戶和城市低保人員的訴訟一律免收訴訟費,確保經濟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
五是為民服務水平不降低,要以立案大廳規范化建設為契機,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宗旨,以群眾滿意不滿意,贊成不贊成為標準,堅決杜絕“門難進,聯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及生、冷、橫、硬“的現象,努力把邳州法院打造成司法為民的亮點窗口,展示良好的法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