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日前,新沂法院應邀參加徐州市新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開的座談會,為該局答疑解惑,以案釋法,受到了普遍歡迎和好評。

座談會上,行政庭針對近期工商管理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商業賄賂行政處罰案件在審查中發現的問題,一一指出,剖析了原因,對工商管理機關存在的一些疑惑作了詳細的法律闡釋。分管院長針對性地提出了具體的指導意見:一、堅持實體與程序并重,規范送達方式,以直接送達為主。部門規章的送達規定與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沖突時,民事訴訟法是當然的依據;二、處罰對象要明確。對企業處罰應查明企業是否具備法人資格及其性質,嚴格與個體工商戶區分,避免被處罰主體的錯誤而導致不予執行;三、重視對違法行為證據的固定,保證認定事實的正確性;四、堅持懲罰和教育相結合,以糾正違法行為為目的,營造和諧的執法環境。

徐州市新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人對新沂法院多年來給予的工作支持表示衷心感謝,表示對法院提出的寶貴意見將認真加以學習、研究和改進,并希望今后能更多地加強與法院之間的溝通和交流,熱忱歡迎法院隨時對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指導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以進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執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