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四月十日,維揚區法院執行局收到立案庭交辦的張俊等十五位農民工向法院申請執行的案件材料。受理執行案件后,院領導對此案高度重視,當天上午召集執行局全體人員開會,提出執行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資問題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要求全體執行人員充分認識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同時,面臨我市一年一度的“4.18”節日,應及時采取切實有效的執行措施,務必于一周內將此案執行完畢。
會后,負責承辦此案的執行綜合科科長劉恒立即對這十五位農民工工資的案件材料進行了仔細的閱卷,并于當日上報確定出執行方案。這十五位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數額最多的系31000多元,最少的是1000多元。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被執行人均為包工頭談國云。經查談國云現在山東青島等地搞建筑,居無定所,要想找到此人絕非易事,執行人員于是考慮是否可以執行談國云的個人財產,經到房管部門調查,談國云在揚州有兩套住房,一套六十多平方現正在居住,另一套一百多個平方,目前有抵押貸款??紤]到保護申請人的權益,執行人員當即對被執行人的一處房產給予查封,但從評估到變賣房產要有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執行周期將會太長,無形中會影響農民工的情緒,也會在一定的范圍內造成久執不結的負面影響,于是執行人員調整執行思路,一方面是執行人員直接打電話給談國云,“故意”泄露出我院執行局已派人員遠赴青島拘傳談國云,使談國云在青島無法安身。另一方面執行人員打電話給談國云之妻,責令其動員談國云主動回揚州履行義務,鑒于此被執行人談國云于2007年4月13日晚秘密“潛回”揚州,準備打探法院虛實,但談國云的一舉一動,早已被我執行人安排在青島的線人及時反饋回來。4月13日晚九時許,我院執行局人員在實施科張軍科長帶隊下,將被執行人談國云依法拘傳至法院,但被執行人以種種理由拒絕立即制定履行方案,如放其回家,可能再次“失蹤”,執行活動陷入僵局。接報后,王愛國局長及時趕到執行現場,親自“參戰”,并組織執行人員分批次的與被執行人談國云及其家屬做思想工作。4月14日凌晨兩點多鐘,被執行人終于同意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了法律義務,至4月14日下午在法院執行人員的全程“陪同”下,被執行人談國云終將拖欠兩年多的農民工工資全部給付到位。
4月19日上午,仍在揚州打工的部分農民工代表楊玉軍等人代表全體十五位農民工向我院送來一面錦旗,感謝維揚區法院領導對此案的重視,感謝執行人員對此案的快速執行。